全国第四个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实验基地正式落户平潭
2012年09月28日,全国第四个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实验基地正式落户平潭,这是国土资源系统支持平潭开放开发又一重要举措,对破解平潭土地管理难题,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效益,助力平潭开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实验基地由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孙英辉,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副专员赵毓芳,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叶敏,国土资源部利用司地用处处长雷爱先,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龚清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赵晓波等出席了揭牌仪式。
孙英辉说,平潭综合实验区是中央重要的战略决策,对两岸区域合作试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具有独特优势和特殊作用。平潭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实验基地将加强土地政策的创新研究,探索适合平潭开放开发的土地开发利用和管理新模式,为平潭开放开发提供更好的资源和制度保障。围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能力”、“创新土地开发利用模式”、“完善土地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完善机构,密切联系,深入探讨,加强建设,早出经验、早出成果、早出人才,努力完成基地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目标实现。据释,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实验基地是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合作载体,我区的这个基地是继吉林通化市、云南红河州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之后建立的全国第四个基地,也是我区自平潭综合实验区政策法律研究中心之后成立的第二个专业政策法律合作平台。这为提升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研究水平、加快形成有效的制度政策供给,提供了重要机遇,对实现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的制度设计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条:
三年后平潭人就能喝到闽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