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降息“老房贷”集中减负调整方式各不同
作者:wiven 来源:平潭人才网 日期:2013-01-18 浏览

平潭人才网  去年央行两度降息,首套房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下调至6.55%,共计下调0.5个百分点,多数房贷客户的月供还款额并没有同步调整。记者昨日走访了解到,大多银行采取的是“次年1月1日起执行”的政策。也就是说从本月起,多数在降息前获批贷款的“老房贷”可享受到两次降息的“成果”而减少每月还款的数额。同时,银行工作人员提醒,银行利率调整方式各有不同,最好到相应的银行进行咨询。

  经过2012年两次降息后,首套房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由原来的7.05%下调至6.55%。作为住房贷款的另一渠道,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也于1月1日进行了调整,首套房1至5年期年利率调至4.0%;6年至30年期年利率调至4.5%。那么基准利率下调执行之后,每月月供这笔帐该怎么算呢?工商银行平潭支行的贷款业务科负责人表示,执行新利率后,会将还款者的贷款金额减去已还款的金额,再根据新利率重新计算接下来还款期限中需要月供的金额。

  用房贷计算器算了一笔账,以贷款50万,期限20年、等额本息(每月还款数额相同)的首套房商业贷款为例,如果按原贷款基准利率7.05%计算,每月月供为3891.52元;按现行下调后的基准利率6.55%计算,每月月供为3742.6元,如此,每月月供会减少近150元。“能集中做调整的都是在降息前的老房贷,在降息之后申请贷款的都是执行新的利率。”工商银行平潭支行贷款业务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房贷放款时执行的利率,就是按照合同生效时的利率为基准的,因此本月起集中减负的将主要是老房贷。

  也就是说,此次集中调整两次降息的是在2012年6月8日之前贷款合同生效的,在去年6月8日至7月6日之间生效的还款者,则可以享受第二次降息的利好。那么对与在去年7月6日之后的贷款者来说,他们的计息方式已经是按照降息之后的利率,不会再出现调整。据悉,对于基准利率的调整,银行贷款的调整执行主要有几种方式,一种是按年调息的,也就从降息的次年1月1日起执行;一种是满年度调整,即每还款满一年,调整执行新的利率;也有的是“遇央行利率变化从次月起执行”,也就是按月调息的,即从调息次月起执行。这些款项也是在贷款合同中体现的。

  目前包括工行、建行等国有银行大多执行第一种的调息方式,也有部分商业银行执行的第二种方式。浦发银行平潭支行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执行的就是按年度调整利率的方式,即贷款者在还款满12个月后就按照新的利率执行,“也就是说,如果贷款者是去年3月合同生效的,那么就在今年的3月执行新的利率。”

  “因为利率调整存在时间跨度的问题,利息的计算也和各人的还款时间有关系。”工商银行平潭支行贷款业务科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由于贷款是按日计息的,如果一位还款者的还款日期定为每月的20日,那么就是计算他在2012年12月21日至今年1月20日的还款本息,那么在1月1日前的时间段,依然执行原本的7.05%利率,而在1日至20日则执行新的6.55%的利率。同时这位负责人还提醒,在房贷利率调整上,各家银行的做法也存在细节上的差异,对于还款者最好到所在的银行进行咨询,或者登陆各家银行的网站或拨打客服热线及进行具体了解,不要匆忙减少自己的还款预存金额,以免造成还款逾期的不良记录。平潭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