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会’就是非法的民间集资行为 警方网上传招防范集资诈骗
作者:wiven 来源:平潭人才网 日期:2013-05-24 浏览

平潭人才网  23日下午15时,中国平潭网联合区公安局在新浪微博举办“严厉打击集资诈骗,服务平潭开放开发”微访谈活动,短短1个小时之内,便收到网友发来的30多个问题。微博上,网友们纷纷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踊跃提问。区公安部门就网友们的提问及时给以解答,并全方位、多角度地揭露了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经济犯罪手法、集资诈骗手段和社会危害性。网友“@小冀的美好生活”说:这个活动挺好,很关心能否长期办下去?”对此,区公安局回复:“微访谈是区公安部门网络问政的一项长效机制,会定期开展类似的访谈活动。”

  @吓赵:什么样的案件算集资诈骗?

  @平潭公安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占有具体表现为:集资不用于生产经营或生产经营与筹集资金不成比例,肆意挥霍集资款,携带集资款逃匿,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财产,隐匿、销毁账目,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等。

  @_陈陈陈陈小姐:挪用资金多长时间会构成犯罪?

  @平潭公安局: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涉嫌犯罪。

  @谢佬叄:集资诈骗多少金额会被公安机关处理?

  @平潭公安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

  @_陈陈陈陈小姐: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如何区分?

  @平潭公安局: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犯罪。民间借贷是以借款或付息的形式达到吸收资金,是民事范畴。

  @EMILY-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信托资金产品是否有集资诈骗的可能?

  @平潭公安局:集资后若不用于生产经营或生产经营与筹集资金不成比例;肆意挥霍集资款;携带集资款逃匿;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财产;隐匿、销毁账目;假破产,假倒闭,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等就有可能构成集资诈骗。

  @Lee虎先生:集资诈骗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

  @平潭公安局:既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使受害者蒙受经济损失,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破坏了金融系统正常的存款,贷款制度,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萧若愚841025:普通老百姓如何防范投资诈骗呢?

  @平潭公安局:投资应当充分了解集资投资人的身份,其是否有这个能力经营相关的业务,对自己所投资的项目进行核实,是否有虚假的成分,并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降低投资的风险,提高鉴别能力。

  @趙丶尛曜:集资诈骗罪是不是重罪呢?处罚是怎样的?

  @平潭公安局:是重罪,最高刑能达到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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