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与厦门都提出建设“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发展方案相继获得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被赋予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政策支持,但二者的发展基础和条件不同,厦门的社会经济基础、对台合作诸方面条件都远优于平潭。
平潭作为“后发者”,唯有开拓新路径、创建新模式、打造新功能,实现跨越发展,方能发挥推进海西建设、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更快更好发展的作用。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顾名思义,要走在两岸合作前列,在两岸交流合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试验,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方法和途径。
但由于初始条件不同,厦门和平潭建设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的内涵和路径也有所不同。厦门综改试验区拟以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区域合作、行政管理、对外开放等支撑体系的建设,积极探索更加开放的合作方式,实行灵活、开放、包容的对台政策,开展两岸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深化交流合作的综合实验,以打造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平台、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通道、两岸同胞融合最温馨家园;
而平潭综合实验区则拟在发挥先行先试,推进机制体制创新,推进两岸更紧密合作的进程中,落实“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建设两岸同胞共同生活的幸福家园。
正是“五个共同”凸显了平潭实验区在促进两岸社会融合方面的独特功能,也由此保障了平潭“两岸合作综合试验区”与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目标诉求的差异化。
平潭要建设两岸同胞共同生活的幸福家园,不仅需要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更重要的是把“五个共同”融进平潭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以“共同管理”最具挑战性,要求平潭在两岸社会融合和跨域治理方面先行先试。
“共同管理”是指两岸同胞共同参与平潭经济、社会、政治等领域的管理事务,是基于两岸互信基础上的管理模式的创新,包括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主体构成、管理方式和政策以及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探索。
至于其他四个“共同”(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受益)的落实,同样需要系统化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创新。
平潭的发展,是依托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启动的超常规的跨越发展,在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建设各方面都需要贯彻全新的理念和思维,要吸纳方方面面的优质资源进入,就必须有相应的机制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予以支撑。
可以说,制度创新是平潭实验区核心动力。对于倾力建设的平潭而言,基础设施等硬体环境建设不是难题,而制度创新属于软环境建设,并且涉及跨域治理问题,需要两岸互信基础和台湾民众意愿的配合,因而更加具有复杂性和艰巨性。
“五个共同”的立意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描绘了美好的愿景,不仅获得大陆各界的积极响应,而且吸引了台湾学界、业界的热烈呼应。平潭话题备受台湾各界关注,也受到台资青睐。
目前,平潭已有台资企业60家,台企注册资本总额1.24亿美元,投资总额2.47亿美元,累计实际利用台资5420万美元。台湾学者也纷纷加以探讨,踊跃为平潭建设出谋划策。
平潭实验区的特色在于“五个共同”,要求纳入台湾元素、着力两岸融合,其开发开放强调两岸共同参与,平潭的制度创新也可以“两岸协力”——平潭的制度创新旨在促进“五个共同”,在政策设计、制度规范方面要赢得台湾同胞的认可和响应,因而两岸体制、政策、制度的对接、协调、融合,可谓平潭制度创新的可行路径之一:一方面在经济开发、文化建设、社会管理诸方面借鉴台湾的机制、体制、政策、法规;一方面强调制度创新的“共同参与”,如延用台湾学界、业界的专门化人才参与设计相应领域的政策、法规等